省教育厅2010年第四季度将对广州美术学院等16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进行评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2-10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进度安排,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10年11月至12月对广州美术学院等16所高校进行实地评估。
    一、评估专家组的配置
    评估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从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调。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组长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专家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二、实地评估分组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警官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二组: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白云学院(12月27日至29日);
    第三组:珠海艺术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11月22日至26日);
    第四组:南海东软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1月29日至12月2日);
    第五组: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六组: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12月27日至31日)
    三、接受评估要求
    (一)各受评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系专家组,并将联络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于11月12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吴春丽同志,联系电话:020-37627462,传真:020-37628205。尚未递交自评报告的高校,评估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在12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
    (二)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向专家组提供真实的情况,提供原始的文档资料,提供接受评估的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条件以及课堂教学活动。
    (三)受评高校负责评估专家在本校评估工作期间的伙食(提供工作餐)和住宿,并安排好交通接送工作。
    (四)要本着“节俭、方便”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规定的劳务费之外的现金、纪念品等。

 

在我校的安排是:

1230

上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派车接专家组成员。

14:3015:30:召开评估汇报会,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校方参加汇报会的人员为学校班子成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主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

15:3016:10:召开思政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16:2017:30:召开座谈会,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代表意见(请于会前提供该时段无课的所有思政课专任教师名单,由专家组抽取座谈会人员)。

1231

9:0010:00: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代表意见(请于会前提供全校班级名录,由专家组指定学号抽取参加座谈会学生)。

期间,进行随机抽样对学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请提供上午一、二节全校课程表供抽取班级)。

10:1011:30:查阅和核实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侧重对原始资料进行审阅。

11:3012:00:察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12:0014:30:就餐及午休时间。

14:3015:20:随机观摩1节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

15:3016:20: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汇总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16:3017:30:召开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晚餐后离校。



 

点击数: 收藏本页

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邮编:516057

招生办电话:0752-3619806、3619808;就业办电话:0752-3619121、3256789

粤ICP备14003975号-7    备案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