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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作者:佚名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0-06-24

用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所属部门:总务科  

直接领导:总务科科长  

工作内容: 负责全校路灯、各栋楼照明、电扇、插座、开关及其线路的维护,保障全校教学与生活用电的正常运行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岗位责任制细则:  

一、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1、全校内外主电源线路总配电箱的检修  

与维护;2、全校各栋楼的照明、开关、插座、风扇、电表、控制箱及其线路的检修与维护;3、全校路灯、围网灯、草坪灯等及其线路的检修与维护;4、全校一切小型电力线路的改造安装;5、突然停电时有责任及时发电;6、定时协助供电公司抄电表,确保全校用电入出平衡;及时填报电费费报销申报单,否则,滞纳金等费用由用电维修工自行负责。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离开校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请假而离开校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50/次。  

三、正常上班时间是上午730-1140,下午1400-1750,其中730-8301400-1500为按规定路线巡查时间。上班迟到或早退罚款10/次,下班时应主动清理施工现场和回收施工工具,不能做到者罚款5/次;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用电事故,除需承担经济责任外并处罚款50元;做各项维修工作时,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保质保量施工,排除一切用电安全隐患,杜绝一切用电事故的发生;维修更换的配件必须以旧换新,新装(含更换)的配件必须做好记录;对所使用(购回)的原材料及配件有权提出质量要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及配件;在维修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寻找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每天要合理、有序地安排好自己的各项维修工作;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单,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制度;每次下班时将劳动工具等整齐地放在规定的位置。  

四、协助绘制全校用电实况总平面图和各部分用电实况平面图,整理好各部分用电的使用指南和操作规程,统计整理各分部用电器具数量及其单位小时耗电量,并逐步将各分部照明用电和空调用电分组控制,在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节约用电。   

五、每周末必须写好本周工作实况汇报交给部门的主管领导,便于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从而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到上级领导通知后应迅速赶到指定现场,如因其他原因不能赶到现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实况,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10/次,所有罚款均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七、积极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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