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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解读培训会在我校隆重召开
作者:董扬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2

  6月12日下午,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解读培训会在我校召开,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邵允振,惠州市教育局局长袁清山,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姚梅发、校长陈优生,以及惠州市各县区相关领导嘉宾出席本次大会。


大会现场

  赵康巡视员以《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积极稳妥平稳过渡,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主题开展培训。他指出,省教育厅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改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鼓励、支持、促进的价值取向,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多轮征求意见和先后三次审议,现已将《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印发。

  赵康巡视员表示,《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九个内容和亮点:第一,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第二,确保分类管理政策落地;第三,创新办学体制;第四,开放多种扶持政策;第五,规范税收、用地、收费政策;第六,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五种扶持性措施;第七,保护举办者正当权益;第八,细化监管措施;第九,加强领导和服务。


赵康巡视员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实施意见》

  赵康巡视员指出,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各方要认真做到以下要求。

  其中,各级政府要按照“一市一策”原则,抓紧制定当地的配套措施;要落实对民办教育特别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在工作中落实、落细;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要对新设立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审批、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积极、稳妥推进现有学校的过渡。

  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完善和修改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开展好资产清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产财务的规范管理以及学校的信息公开,做好选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办学的准备。

  袁清山局长表示,赵康巡视员对《实施意见》的解读高屋建瓴,分析深刻,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今后,我们将着力提高我市民办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念,鼓励学校特色化办学,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储备优秀教师人才,书写好惠州教育“奋进之笔”,为广东教育的发展贡献出更大的惠州力量。


袁清山局长讲话


现场互动

  近年来,作为广东省民办高职院校的佼佼者,我校发展迅猛,在志愿服务、国防教育、体育、科研、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学校先后承办了广东省民办高校办公室主任会议、广东省民办高校人事处长交流培训会、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蓝火大讲堂院士报告会、惠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会民办院校分会2015年年会等大型会议,学校井井有条的会务安排、细致周到的全程服务、高效扎实的工作方式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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