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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讲辅导报告会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3

  6月13日下午,我校在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讲辅导报告会,报告会由惠州市委宣传部讲师团邱国耀团长主讲,校长陈优生、党委书记李引枝,校长助理姚丽红、李翠玲、皮建彬出席报告会,全校教职工、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报告会。此次报告会由赖美琴副书记主持。


报告会现场

  邱国耀团长以《走进宪法》为主题,在报告会上阐述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和我国现行宪法前4次修正案历程,并重点介绍了2018年宪法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他表示,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邱国耀团长表示,2018年宪法主要在九大方面做了修改:第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第二,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第三,增加宣誓制度;第四,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第五,充实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第六,修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规定;第七,赋予设区市的立法权;第八,增加涉及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第九,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邱国耀团长以《走进宪法》为主题作报告

  邱国耀团长表示,本次修正是2004年第四次修正后时隔14年的首次修正,旨在促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随后,赖美琴副书记作总结讲话。她指出,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需要。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此次宪法修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灵魂的集中体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赖美琴副书记作总结讲话

  赖美琴副书记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尊崇和执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至上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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