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土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作者:佚名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0-06-24

土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所属部门:总务科  

直接领导:总务科科长  

工作内容:负责全校范围内外墙少量补漏、室内墙面部分刷白、瓷片和地砖等修补、层面清理,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土建工程改造、测量、放线、施工等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岗位责任制细则:  

一、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离开校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请假而离开校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50/次。  

三、正常上班时间是上午730-1140,下午1400-1750,其中730-830为按规定路线巡查时间。每天应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工作时,要安全第一,质量居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保质保量施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时刻牢记安全施工, 如因土建维修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需承担50%的经济责任;做每项维修工作时,一定要安全第一,质量居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保质保量施工;施工前有计划,完工后有书面小结;对所使用(购回)的原材料,有权提出质量要求,有权拒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每次下班时将劳动工具等整齐地放在规定的位置。  

四、及时协调好与其他工种间的相互关系,保证土建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次维修工作全部完成后或下班时都要清理好施工现场,堆放好施工材料,做到无杂物滞留在施工场地;绘制所负责施工改造的平面图,便于维修管理;需要更换的工具必须以旧换新。  

五、为外包大、小型土建维修项目的预算把关,提出价格预算、质量要求等相关意见,配合施工方的相关工作。  

六、每周末必须写好本周工作实况汇报交给部门的主管领导,便于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从而更好地完成各项土建维修的工作任务。  

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接到上级领导通知后应迅速赶到指定现场,如因其他原因不能赶到现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实况,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10/次,所有罚款均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八、积极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点击数: 收藏本页

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邮编:516057

招生办电话:0752-3619806、3619808;就业办电话:0752-3619121、3256789

粤ICP备14003975号-7    备案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