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目前学院已将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已经分配到各系,由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要上交教育部进行审核,请各系务必严肃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1、填写内容除年级、系意见外全部正反两面打印,申请人签名不打印。“申请理由”栏统一用“五号”宋体,行距为20磅,其它栏为“小四”宋体。
2、“学年”填写为“2007—2008学年”;“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填写为“****年*月”,“ 学号”栏填写不换行,可适当拉宽。
3、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的“总人数”要统一,都用班级人数。
4、“获奖情况”填写为从大一入学到现在所获奖项。
5、“申请理由”请各系务必做好一定的检查及修改,以第一人称写,主要从思想道德、学习态度及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情况、科研及各类获将情况等方面全面反映该生情况,不要过于简单和程序化,不要有诸如“尊敬的学校领导:”、“此致、敬礼”等内容出现,第二面要有一定内容,不要空白。
6、年级推荐意见不要只有“同意推荐”一句话,要有对该生的简单评价,同时要注意书写工整,推荐人为班主任。
请各系统一填写完毕后于10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学工处。
学工处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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