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010年第四季度将对广州美术学院等16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进行评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2-10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进度安排,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10年11月至12月对广州美术学院等16所高校进行实地评估。
一、评估专家组的配置
评估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从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调。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组长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专家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二、实地评估分组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警官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二组: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白云学院(12月27日至29日);
第三组:珠海艺术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11月22日至26日);
第四组:南海东软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1月29日至12月2日);
第五组: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六组: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12月27日至31日)
三、接受评估要求
(一)各受评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系专家组,并将联络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于11月12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吴春丽同志,联系电话:020-37627462,传真:020-37628205。尚未递交自评报告的高校,评估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在12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
(二)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向专家组提供真实的情况,提供原始的文档资料,提供接受评估的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条件以及课堂教学活动。
(三)受评高校负责评估专家在本校评估工作期间的伙食(提供工作餐)和住宿,并安排好交通接送工作。
(四)要本着“节俭、方便”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规定的劳务费之外的现金、纪念品等。
一、评估专家组的配置
评估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从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调。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组长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专家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二、实地评估分组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警官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二组: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白云学院(12月27日至29日);
第三组:珠海艺术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11月22日至26日);
第四组:南海东软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1月29日至12月2日);
第五组: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12月20日至24日);
第六组: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12月27日至31日)
三、接受评估要求
(一)各受评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系专家组,并将联络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于11月12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吴春丽同志,联系电话:020-37627462,传真:020-37628205。尚未递交自评报告的高校,评估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1月12日前报送;在12月下旬评估的,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
(二)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向专家组提供真实的情况,提供原始的文档资料,提供接受评估的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条件以及课堂教学活动。
(三)受评高校负责评估专家在本校评估工作期间的伙食(提供工作餐)和住宿,并安排好交通接送工作。
(四)要本着“节俭、方便”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规定的劳务费之外的现金、纪念品等。
在我校的安排是:
上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派车接专家组成员。
14:30—15:30:召开评估汇报会,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校方参加汇报会的人员为学校班子成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主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
15:30—16:10:召开思政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16:20—17:30:召开座谈会,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代表意见(请于会前提供该时段无课的所有思政课专任教师名单,由专家组抽取座谈会人员)。
9:00—10:00: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代表意见(请于会前提供全校班级名录,由专家组指定学号抽取参加座谈会学生)。
期间,进行随机抽样对学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请提供上午一、二节全校课程表供抽取班级)。
10:10—11:30:查阅和核实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侧重对原始资料进行审阅。
11:30—12:00:察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12:00—14:30:就餐及午休时间。
14:30—15:20:随机观摩1节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
15:30—16:20: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汇总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16:30—17:30:召开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晚餐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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