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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校级党建与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5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学工处、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庆祝建国70周年,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水平,推动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按照党委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2019年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推动学校建设落实年各项任务落实,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学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特别是党务工作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学生辅导员应该积极参与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课题,课题组参加人员最多限参加两个项目。课题研究小组一般应由3人以上组成,可以跨部门联合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三)课题申请须填写《2019年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课题申请书经课题专家小组评审通过后,交党委会议审定立项。对优秀的申报课题,将推荐到省民办高校党建研究会立项。

三、选题、结项要求与经费支持

  选题应主要以《2019年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为参照,可根据课题指南选择一个合适角度进行选题,也可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选题。题目应新颖、独到,问题性、实践性、实证性强,力求以小见大。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符合主题,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已被学校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不得兼报此类课题。

  研究课题拟立项共12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数定为4项,一般课题立项数定为8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具体结项时间以课题立项通知为准。重点课题经费为800元,一般课题经费为500元。由党建工作经费开支,立项后给予拨付。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文印费、会议费及论文版面费等。

  课题结项时,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课题最终成果,课题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求的成果形式。由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验收小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若最终无研究成果无法通过验收的,课题经费全部收回。

四、

  (一)学校党委有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优秀成果的权利,并可在学校相关工作中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推广。鼓励课题负责人在高水平期刊发表成果,不论公开发表或内部选用,均要标明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项目成果”。

  (二)学校党委视情况编辑或出版《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收录课题结项成果。

五、

  (一)各总支至少申报两项课题,各直属支部至少申报一项课题。请各党总支或直属支部认真做好本支部党员和所在部门教职工的宣传发动,积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二)申请书填写后,经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于晓雾同志处(联系人:于晓雾 短号:667506)。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联系刘国城,联系电话:15767956404(短号62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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