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厅“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27
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69号]中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要求,现就我院的结题验收工作布署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为我院获批的省教育厅2012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
2.时间:请各课题组将结题材料汇总,于2014年6月10日前交科研处卢娟娟老师处。
二、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实物)材料
1.《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执行手册》(需提供纸质文稿);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记录册》(需提供纸质文稿);
4.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告;
5.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详细的说明文字和汇总表。
6.上述1-4项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然后将材料装入档案袋中,正面贴上《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并请各项目组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通过校内腾讯通发给科研处(行政楼302室)卢娟娟老师,电话:6801(内线),67890(短号)。
三、结题评审
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我院组成专家组评审;2014年6月10日-6月15日,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学生个人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通过结题评审后即为最终结果。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书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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