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网络双重人格?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在网络中的表现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有很大的反差,甚至判若两人。
在网络出现之前,人们一般采用语言和书面两种交流方式,这两种交流方式都具备确定性,即每个人都可以清楚地意识到交流的对象,能直接形成自己的情感倾向,通过交流给对方留下印象,并影响以后的交往。也就是说,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此人们不得不按照自己的本来面目与他人交往,尽管有时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现,但这些差异要么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推论或演化,要么可以使他人通过这些差异调整自己的判断,用一种新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人,总的说来,它们都没有改变“自己负责任”这一前提。
相反,网络的一大特点是匿名性,甚至连性别也无从知晓,可以避免面对面交流中出现的顾虑和尴尬,却也带来了责任感的缺失---每个人都可以不计后果地展示自己内心的隐私和黑暗,追求宣泄与解脱,久而久之,一些人在网络中“塑造”了一个虚拟的自己,这个虚拟的人物也许柔情万种,也许可怜之至,也许至刚至强,从而满足了这些人猎奇或实现“理想”的愿望,甚至有人纯粹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而骗取他人感情、财物,体现了人性中极不道德的、肮脏的一面,这就使现实中真实的人与网络中虚拟的人无法重合,不能相互印证,从而导致双重人格。
网络双重人格不利于个体的健康发展,尤其是青少年,因为这种人格的裂变将直接导致某种心理偏差,如社交恐惧、否定和逃避现实等。同时,它也为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媒体披露较多的网恋问题、网络信用危机问题等,都是受害人丧失了自我防御的意识而陷入虚拟的花言巧语中。可见,网络双重人格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有效予以防范,使网络这一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的一面,从而造福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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