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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省普高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5-11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咨询与指导作用,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你们。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高校在工作中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把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向新水平。
联系人:王自成,电话:020-37628032。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
  2、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厅思政处
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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