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生互助计划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2-17

关于开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厅决定在部分高校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以“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理想信念教育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着力更新观念,创新内容,拓展渠道,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营造环境,形成合力,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总体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工作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要以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为核心,做好深入细致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试点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师生互助计划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和高危人群干预机制,努力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把我省高校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向新水平。
  二、高校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单位
  我省高校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试点单位为: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校。
  三、高校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逐步完善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
  1.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领导,根据本校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2.充分发挥校园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调动和动员广大师生投身互助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3.有步骤地开展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各试点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首先在学生政工队伍中开展教师辅导、学生互助活动,可采取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互助计划工作,而后再在其他专业教师队伍中逐步推广。
  4.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各高校党委要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规划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二是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机构,切实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三是各高校二级学院(系)要设立大学生心理辅导站,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实施全程监控,建立学校、院(系)学生心理辅导二级网络;四是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五是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各高校要在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和班委会中设立学生心理委员,及时发现发学生中心理情况的苗头,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六是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物质条件保障。
  (二)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工作原则
  1.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人员组成。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是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全体专、兼职学生思政工作队伍、班主任、导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开展师生互助计划的重要骨干力量,学校党政团管理干部、专业教师、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学生社团骨干等是开展师生互助计划的主要力量。各高校所有参与互助计划的师生员工均需经过系统的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由省教育厅负责,有条件的高校也可组织本校骨干教师培训,其他人员培训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2.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工作原则、任务及方式。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工作原则是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学生心理教育与咨询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立足做好日常预防教育工作。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教师的教育指导和学生朋辈辅导,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目的。
  师生互助计划活动的主要任务: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其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师学生互助计划活动的工作方式:一是通过网络、广播、宣传栏、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二是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团体训练、互助式心理辅导等。根据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互助式心理辅导则是让每一个学生在寻求辅导的同时都充当辅导者,以真诚、关爱、热情等品质,与同龄人相互沟通,产生心理共鸣;三是建立心理辅导网络和信息反馈制度。建立校、院、级、班、宿舍信息交流网络,及时掌握和反馈学生心理状况;四是全体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立足教育、重在建设。广大教师要以课堂教学渗透、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相结合的教师辅导工作体系;五是通过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学生心理互助活动。心理社团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心理沙龙、心理活动、第二课堂和互助式心理训练等方式开展学生心理互助活动。
  四、高校师生互助计划实施时间安排
  (一)2006年12月份开展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2007年3月前各试点高校制定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和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
  (二)各试点高校要制定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的培训实施计划;
  (三)2007年月7月份,各试点高校总结本校教师辅导、学生互助计划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上报试点工作专题报告;  
  (四)2007年9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高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交流试点高校工作经验。
  (五)2007年10月,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视情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议。

  联系人:王自成,电话:37628032。


厅思政处
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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