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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9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需要继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首次贷款的在校学生(22、23级)成功获贷,现将2024年度续贷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4.利率如何确定?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二、贷款对象
1.已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22、23级)。
2.首贷学生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填写续贷声明
1.需要继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22、23级),须于8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如无变更,只需核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必须认真填写,主要汇报本学年生活学习等情况,100-200字,内容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学生(包括高校录取新生、在校生)通过预约平台预约办理时间,携带本人《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父母任意一方(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生源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
4.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中心,高校确认入学信息和欠费信息。
(二)后续办理
学生在暑假期间根据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相应要求办理后续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的主要途径,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要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对已办理过且需继续办理的学生,通过单独通知的形式告知学生及时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完成续贷声明,确保后续手续顺利办理。
(二)遵守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严禁以工作名义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好学生隐私,维护学生自尊心,保障学生的申贷权利。
                 
 
                    学生处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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