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惠经职院学〔2023〕31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照班级人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
三、评比条件
按《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惠经职院学〔2023〕31号)执行,详见附件1。
四、评比时间
2024年5月- 6月
五、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初选名单。
(二)将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评选人数确定初选人员。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蔡洁老师处。
(三)审核合格的初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颁发荣誉证书。
(四)凡毕业离校前结业、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七、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彰。
附件: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惠经职院学〔2023〕31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照班级人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
三、评比条件
按《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惠经职院学〔2023〕31号)执行,详见附件1。
四、评比时间
2024年5月- 6月
五、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初选名单。
(二)将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评选人数确定初选人员。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蔡洁老师处。
(三)审核合格的初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颁发荣誉证书。
(四)凡毕业离校前结业、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七、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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