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24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惠经职院人〔201214

 

 


 

关于做好2012年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  

 

各系部、处室:

根据《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学院2012年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在学院工作和参保年限满一年的教职工。

(二)认定助教、讲师的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条件: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

  (四)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研究生班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学位,毕业3年以上,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可供选择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和名称

(一)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助教(可供专任教师、辅导员选择)。

(二)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可供行政、教辅人员选择)。

(三)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可供行政、教辅人员选择)。

(四)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可供行政人员选择)。

(五)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系列: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可供图书馆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选择)。

三、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各部门组织申报人登陆学院内网在“新闻资讯—人事资讯—职称评定”专栏中查阅和学习相关政策。

(二)申报人可到学院内网下载相应表格,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三)申报人所以部门需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起交人事处;

(四)申报人应向人事处提供如下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资格审批表》1份(双面打印);

2、《申报信息录入表》1份;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彩色标准1寸照片1张(与审批表上的同底)。

(五)申报人填好信息表于72日到人事处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四、其它:

(一)收费项目:认定费300/人(代收后交市人事局);申报人应于72日下午400前将认定费交人事处。                                                            

(二)本次初次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申报材料上交及网上申报截止于72日。

 

                                         

 

 

                    一二年六月二十

 

 

 

 

 

 

主题词专业技术资格  认定  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2年6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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