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经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获得高级经济师(附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的职称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职称办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凡不报或不签署、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敏颐、伍斯龙电话:020-83575662、83575112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1号209职称评审办
姓 名 | 单 位 | 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名称 |
叶远明 |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税收高级经济师 |
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29
日
点击数: 【收藏本页】
- 上一篇: 任职公示
- 下一篇: 高校职称评审抽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