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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第二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1

  第一批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部分同志要求复议的申请,经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对复议申请补充材料逐个进行研究,决定对龚丽英、梁莹颖等2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5:30止。公示期间,以上同志的申报材料摆放在行政楼104室供大家查阅,若对下列同志申报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及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门)反映,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1.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党办)

  2.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门)

  联系电话:3256802、 3256818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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