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医疗门诊选点和社保卡的通知
作者:廖启鑫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26
未办理医疗门诊选点和社保卡的教职工,请尽快按以下操作方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办理医疗门诊选点:登陆“惠州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点击右上角“网上服务”选择“个人查询”→“个人业务”→点击左上角“注册”(按步骤完成注册)→点击“医疗待遇”选择“门诊选点”→“在线经办”→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在下拉菜单选择一所医院。
二、办理社保卡:参保二个月后,本人持身份证、相片回执(非惠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相片回执)到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展银行、邮政银行均可办理)申请办理社保卡。
另:按惠州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的工作要求,每年10月-12月可进行定点门诊变更,如有需要的教职工可登陆“惠州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进行办理,操作方法与“门诊选点”一样。
人事处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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