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于2016年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姜淑菲老师处。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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