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已启动。为落实征文活动,校领导研究决定,在校内广泛开展征文评比,择优报送省厅。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征集优秀文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方案》发布3年多以来,亲历或见证的教育评价改革故事、难忘的经历;南粤大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生动实践、经验成效、重要成果和心得体会;紧扣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目标,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的思考、期待和建议。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总体方案》精神,既可以谈认识体会,也可以介绍思路举措、做法经验等。
(二)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三)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四)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3),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五)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至少提交1篇征文。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获得一等奖与二等奖的征文(共5篇)将推荐报送省厅。
四、评选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征文评选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选、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程序 | 负责部门 |
2024年3月28日-5月17日 | 申请人提交; 各学院、各部门推荐 |
各学院、各部门 |
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 | 形式审查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4年5月20日-5月23日 | 专家评选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 | 校内公示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3年5月28日-5月30日 | 推荐上报 | 科研处、高教所 |
五、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征文电子版以“姓名+征文题目”命名,一起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单位)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评比活动”命名,发送至指定联系人的企业微信,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统计表》(附件2)由部门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月香, 联系电话:13414750150(短号695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
3. 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
科研处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