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 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3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申报方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截止2023年4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结果公布后,立项项目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
       (三)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附件1《申报意向汇总表》提交至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汇总后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提交盖好公章的《申报意向汇总表》纸质版至行政楼304办公室。
        四、其他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施敏          联系电话:13428052091


       附件:
 

附件1: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a18c2bbed5d816d4776b909b969099e7.xlsx (10.48 KB)
附件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82d7f72c57a47ddf17952be6b312e5b7.docx (157.60 KB)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e6de3eb05fe59d4da322189173477b83.pdf (178.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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