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31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5项,若超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
(二)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三)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三、选题范围
聚焦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改进和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的思路、方法、途径等,重点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宣传思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等领域。鼓励申报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学校特色,突出实践性的课题。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题目自拟。
四、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五、申报和遴选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本次申报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校内遴选(超额申报即启动)、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六、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2月21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2月24日正式开学后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附件: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5项,若超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
(二)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三)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三、选题范围
聚焦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改进和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的思路、方法、途径等,重点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宣传思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等领域。鼓励申报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学校特色,突出实践性的课题。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题目自拟。
四、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五、申报和遴选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本次申报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校内遴选(超额申报即启动)、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程序 | 负责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21日 | 申请人申报;各学院、各部门推荐 | 各学院、各部门 |
2022年2月21日 | 形式审查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2日-2月24日 | 校内遴选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5日-2月27日 | 校内公示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7日-2月28日 | 推荐上报 | 科研处 |
(一)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2月21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2月24日正式开学后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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