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学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周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30
各单位:
根据《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惠经职院〔2014〕17号)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新开设专业中亟需建设的实训(实验)项目。
(二)符合学校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需要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实训(实验)项目;教学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的购置及批量更新。
二、立项原则
(一)重点支持校级品牌(培育)专业、新增专业及省级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优先考虑共享度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的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
(三)近两年实训室平均使用率低于50%的专业暂缓考虑本年度实训(实验)项目建设。
(四)机房类的实训室建设项目由资产与信息管理处统筹安排。
(五)新建实训(实验)项目一定要充分论证,要把利用率作为重要指标。
三、立项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视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1.新建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表》,涉及到环境建设的,需同时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环境建设申报表》。
2.实训(实验)室扩建、改建以及原有实训(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的购置或批量更新、实训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等实训建设项目,预计经费2万元及以上的视情况填写《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或《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环境建设申报表》。
3.各类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申购教学仪器设备或软件的,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请提供至少两家拟购教学仪器设备或软件的相关资料。
(二)各教学单位经论证、审核后签署意见,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1份)。
(三)教务处、资产与信息管理处于5月底前组织召开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答辩会,对申请立项建设的实训(实验)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纳入2017—2018学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建设。
四、几点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应全面了解实训(实验)室建设的整体情况,做好实训(实验)室用房规划、拟选定地址及平面布置示意图,如暂时确定不了实训(实验)室用房,则以实训(实验)室建设需要的面积来布置;要了解实训(实验)项目的主要设备;要对实训(实验)室建设所需的附属设施、水电要求、土建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二)各教学单位对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应指派项目负责人专人专项负责,组织对实训(实验)室的建设进行初步调研和论证,申请立项时应了解各学院之间是否存在项目重复性建设、设备重复性购置。
(三)对当年完成不了以及涉及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可视情况,采取分年度建设的办法,但须有年度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四)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内容(设备名称种类、数量、软件名称和功能)建设,不得更改。
(五)逾期申报的项目不纳入2017—2018学年度学校建设评审范围。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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