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一、
二、各高等职业学校要依照《目录》,对现设专业进行调整更新。与《目录》相配套的专业简介将于近期出版发行,各高等职业学校要依据《目录》和专业简介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三、《办法》《目录》的印发实施,是关系我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用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办法》《目录》的顺利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