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毕业顶岗实习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海丽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9-21
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顶岗实习和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做好2009级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工作要求
(一)健全顶岗实习组织机构
各系成立由5-7人组成的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顶岗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组长由系负责人担任。请于 2011年9月30日前 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顶岗实习时间
1、偏文科专业 2011年10月31日 — 2012年6月8日 ;
2、偏理科专业 2012年1月9日 — 2012年6月8日 。
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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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文科专业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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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理科专业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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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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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布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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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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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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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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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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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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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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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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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回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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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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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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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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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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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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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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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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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提前离校到岗实习的学生,参照学院文件惠经职院教〔2011〕24号《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顶岗实习开始前,各系应对顶岗实习的时间、内容做出系统安排,为每名实习学生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明确具体要求与措施,同时,召开顶岗实习学生动员会,讲明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效果。各专业教研室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安排工作,科学制订本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参考样本见附件一),并于 2011年9月30日 前将加盖系章的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以及《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安排一览表》(见附件二)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2、顶岗实习前,应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分发给学生,实习学生要按毕业实习课程标准要求,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如实填写实习手册,每两周详细记录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落实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岗位
1、各专业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尽量将学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尽可能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保证所有与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都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2、为了使顶岗实习与学生就业相衔接,允许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岗位。
(五)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
1、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2、督导办负责会同教务处对全院顶岗实习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工作。
3、学工处负责指导、督促各系做好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4、就业办应积极协助各系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配合各系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5、班主任和实习指导老师共同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就业心理,引导学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以平常心态,面对学校推荐的工作,立足于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掌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各种信息,如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学生。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如更换单位的,应在更改后一周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
6、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每两周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形式指导学生实习,如实将学生实习内容和指导情况记录入《教师顶岗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
7、各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老师、班主任至少每月一次到实习单位检查和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填写《学生实习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三);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
8、学院建立由院领导带队,教务处、督导办、各系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走访实习学生和企业领导。
(六)实习纪律
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院声誉。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经系检查或巡视时发现不在岗,以旷课论处。
5、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七)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1、学生于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上交给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2、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以下3部分组成: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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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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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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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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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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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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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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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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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90分),中(≥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分)。
3、实习期间严重违纪或实习出勤率不足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4、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无效),签章的单位与教务处备案的实习单位须一致,无公章或单位不一致的均视为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
(八)其它要求
1、本届学生顶岗实习,仍采用各系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和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组织方式进行。学生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须签订《安全承诺书》(见《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统一安排实习(十人以上含十人)的需填写《集中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四)交教务处审批。
2、学生离校到岗实习前须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作为学校统计学生实习单位的依据。实习手续办理请参照学院文件《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及《提前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3、无特殊理由不得提前离校实习,各系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在校内实训基地实习,尽量发挥校内实训基地的作用。
4、各系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须定期检查和审阅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顶岗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
5、各系在顶岗实习结束后须备份所有提交给教务处的资料,妥善保存《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教师顶岗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其他相关教学及管理资料,以备日后检查、评估所需。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一)2009级学生可用具有毕业论文性质的毕业顶岗实习报告代替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各专业应为学生拟定课题供学生备选。报告的选题方向必须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岗位相结合,总结实习工作经验和体会以及在职业
能力培养方面的收获,结合相关服务、生产、管理等内容,并且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独创性。
(二)相关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做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的选题和创作,应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反映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可以考虑将企业的实际项目或产品制作做选题。选择做毕业设计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报告的字数可相应降低,但必须在1000字以上。
(三)各教研室负责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并于 2011年9月30日前 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一览表》(见附件五)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向指导老师汇报,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的写作、创作,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终稿前,必须交由指导教师审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打印。
(五)毕业论文(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的考核及是否进行答辩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六)以撰写毕业论文性质的毕业顶岗实习报告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可用毕业顶岗实习报告的成绩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制。
(七) 2012年6月10日前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 6月17日 (具体时间见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校历)返校接受毕业论文(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的审阅与答辩,6月底毕业论文(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工作结束。
二○ 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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