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教务处简介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23

       一、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负责保障全校教学运行、人才培养质量、统筹实践教学、学籍考务、技能鉴定、校企合作、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与提升、教材建设管理等职能工作。部门拥有一支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管理团队,共有职员14人,其中党员9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硕士研究生3人。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教务教材
  1.负责组织各学院按专业建设规划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新增与调整工作;
  2.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各级各类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学期开课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安排、课程总表,选修课程管理工作,编制校历;
       5.负责各学院教师学期工作量、调课统计,核对和分析工作;
  6.负责学生重修管理工作;
  7.负责教室的安排、调配和管理;
  8.负责组织全校教材征订、发放与结算管理,教材质量管理。组织各学期教师参编教材审核及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工作;
   9.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网络教学平台等系统的维护、日常运行、功能使用、指导及数据备份工作;
  10.组织“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工作;
  11.协助各类试点开展工作。
(二)考务学籍
  1.负责英语四六级、AB级、计算机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考试的组织与考试实施、成绩统计与证书管理等工作;
  2.负责各类试点的考务及成绩认定,以证代考课程成绩认定,及《活动课程》等学分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公共课的考试组织管理,专业课考试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与维护工作;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新生电子注册、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信息核查、转专业、编制新生学号、填写《学籍卡》等工作;
  7.负责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处理、身份信息修改上报工作;
  8.负责毕业生拍摄毕业证登记照、学历电子注册、资格审查、结业生换证资格审查,打印、发放毕业证书工作。
  (三)质量监控
       1.负责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统筹工作;
  2.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3.负责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相关工作;
  4.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务;
  5.负责各阶段教学检查工作;
  6.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及期末评教数据处理工作;
  7.负责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
      8.负责教学事故差错处置与统计;
      9.负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四)实践教学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落实与检查评估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践性教学日常管理、过程控制、任务落实与实施,以及工作量审核;
  4.负责顶岗实习管理、经费预算、实习走访、习讯云顶岗实习平台系统功能维护,实习信息统计、上报;
  5.负责毕业设计(项目)工作的安排、检查及质量监控;
  6.负责组织实训(实验)室立项申报、评审及建设跟进;
  7.负责年度实训(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组织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的开展与管理;
  9.负责学校年度各类学生竞赛的获奖核对及认定工作;
  10.负责省级、校级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公共实训中心等项目的申报、认定及建设管理;
  11.负责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策划、安排及宣传上报;
  1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相关教学管理资料、数据分析统计报表以及总结汇集、建档工作。
       (五)校企合作
       1.负责拟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改善校企合作机制;
       2.协助二级学院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不断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3.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协助二级学院与企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并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制定与核查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各类信息的收集、统计、汇编、上报和归档工作;
  6.协助领导做好校企合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谈判、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
  (六)职业技能鉴定
       1.执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国家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双证书”制度;
      2.负责教育部项目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对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联络各培训评价组织,包括试点院校申请、考核站点申请、考评员师资队伍建设、宣传推广考证体系、接受咨询、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信息报批、组织培训、安排考试、组织管理及考试合格证书的办理、存档等工作;
     3.负责校内普通考证工作,联系每个证书对应培训评价组织,对接二级学院,做好每学期考证报名、安排培训任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并统计考证通过率,办理颁发证书,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4.负责跟进考证项目洽谈、签约、协调服务等工作。
  (七)教学督导
    1.负责对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编写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负责教学全过程的常规与专项督导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反馈教学督导工作信息,并向院领导及时提供教学质量信息;
    4.负责开展常规和专项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受理教学质量方面的投诉,并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5.负责研究教学督导工作,处理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教务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2-3256821、0752-3256824
  邮箱:416608320@qq.com 

点击数: 收藏本页

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邮编:516057

招生办电话:0752-3619806、3619808;就业办电话:0752-3619121、3256789

粤ICP备14003975号-7    备案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