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简介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23

  一、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校企合作的职能部门,部门拥有一支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管理团队,共有职员15人,其中党员9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硕士研究生3人、南粤优秀教师1人。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教务教材

  (1)负责组织各学院按专业建设规划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新增与调整工作;

  (2)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各级各类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学期开课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安排、课程总表,选修课程管理工作,编制校历;

  (5)负责各学院教师学期工作量、调课统计,核对和分析工作;

  (6)负责学生重修管理工作;

  (7)负责教室的安排、调配和管理;

  (8)负责组织全校教材征订、发放与结算管理,教材质量管理。组织各学期教师参编教材审核及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工作;

  (9)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网络教学平台等系统的维护、日常运行、功能使用、指导及数据备份工作;

  (10)负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11)组织“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工作;

  (12)协助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高职与本科协同育人、学徒制等试点工作;

  (13)负责教研与校企合作部校园网信息管理及资产管理系统。

  (二)考务学籍

  (1)负责英语四六级、AB级、计算机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考试的组织与考试实施、成绩统计与证书管理等工作;

  (2)负责三二分段转段考试的考务及成绩认定,以证代考课程成绩认定,及《活动课程》等学分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公共课的考试组织管理,专业课考试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与维护工作;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新生电子注册、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信息核查、转专业、编制新生学号、填写《学籍卡》等工作;

  (7)负责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处理、身份信息修改上报工作;

  (8)负责毕业生拍摄毕业证登记照、学历电子注册、资格审查、结业生换证资格审查,打印、发放毕业证书工作。

  (三)质量监控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团队、专业教学资源库、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2)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3)负责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相关工作;

  (4)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务;

  (5)负责各阶段教学检查工作;

  (6)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及期末评教数据处理工作;

  (7)负责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

  (8)负责教学事故差错处置与统计;

  (9)负责教研与校企合作部年度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实践教学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落实与检查评估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践性教学日常管理、过程控制、任务落实与实施,以及工作量审核;

  (4)负责顶岗实习管理、经费预算、实习走访、习讯云顶岗实习平台系统功能维护,实习信息统计、上报;

  (5)负责毕业设计(项目)、论文工作的安排、检查及质量监控;

  (6)负责组织实训(实验)室立项申报、评审及建设跟进;

  (7)负责年度实训(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组织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的开展与管理;

  (9)负责学校年度各类学生竞赛的获奖核对及认定工作;

  (10)负责省级、校级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公共实训中心等项目的申报、认定及建设管理;

  (11)负责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策划、安排及宣传上报;

  (1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相关教学管理资料、数据分析统计报表以及总结汇集、建档工作。

  (五)校企合作

  (1)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完成学校与企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改善校企合作机制;

  (3)负责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不断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4)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并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制定与核查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各类信息的收集、统计、汇编、上报和归档工作;

  (6)协助领导做好校企合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谈判、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

  (六)职业技能鉴定

  (1)负责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住建部、翻译证书、ISO证书的考务工作;

  (2)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国家职业技能证书和“双证书”制度;

  (3)负责联络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鉴定相关事宜;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的招生宣传、咨询、信息报批、鉴定准备、组织管理及鉴定合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发证、存档;

  (6)负责统计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获取证书通过率,计算考证经费;

  (7)负责开辟校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项目,拓宽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市场;

  (8)负责培训项目洽谈、签约、协调服务工作;

  (9)负责社会生鉴定报名、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发证、存档;

  (10)负责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工作;

  (11)负责考评员队伍建设。

  (七)教学督导

  (1)负责兼职督导员听课任务的组织、管理和课时上报工作;

  (2)负责开展教学评价与反馈工作;

  (3)完成专职督导听课任务并参与各类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经验;

  (5)负责督导听课档案和被听课教师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人联系电话

  教务处处长:李翠玲 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短号:6780 办公电话:0752-3256878

  教务处副处长:陈宁江 主管教务教材、考务学籍、质量监控、教学督导。

  短号:688 办公电话:0752-3256688

  教务处副处长:方凡 主管实习实训、校企合作、职业技能鉴定、美育。

  短号:666 办公电话:0752-32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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