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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日常教学及行政费用报账流程及规定
作者:财务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21

  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审批手续,规范报账审批流程,合理控制支出,费用报销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审批,确保费用开支真实、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账原则

  本制度根据相关财经制度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借支款项、日常公共经费和教学业务费、其他费用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制度、流程及原始凭证的要求。

  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经费责任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经费负责人对业务事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安全性和使用效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经费负责人签名要到财务处备案。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对原始单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于超出预算或项目经费额度支出,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受理。

  二、报账流程

  所有费用报销必须按照财务要求规范填好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处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方可由财务处安排出纳付款。具体流程如下:

  三、报账规定

  (一)所有费用报销要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学院财务制度,并取得正规有效发票,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发票的不予报销。对特殊情况,确定无法取得发票而取得收据的,须事前征得主管校长和财务处同意,另作补税处理。

  (二)一般当年费用要求当年报销,如遇跨年度费用根据相关项目制度执行。发票抬头要写学院全称,内容不能笼统只写一批,要附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清单,发票背面须经手人签名,否则,财务一律退回。

  (三)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申报的预算范围之内,常规费用按标准规定报销,非常规费用按申请批准执行,报销时在报销单上注明属于哪个项目的预算(含临时性开支)。

  (四)所有费用和借支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除备用金借支外,其他借支必须按照“前清后借”原则办理并在一个月内结清,凡逾期不清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挪用资金,财务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直至结清为止。凡借支1000元以下先由本人垫付,不予借支,事后直接凭发票报销,借支款需本人领取不可代领,教职工辞职必须结清全部欠款、欠物。

  (五)因公出差、会议、培训、实习指导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会议培训费、出差补助等,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起止时间、地点、事由等,出差回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账。具体按照《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参加各类学会、协会、参赛会、咨询会,并要缴纳会费、会务费的,必须附经批准的文件通知报销。

  (六)加强资产物资管理,凡购买实物的开支必须办理验收领用手续,按单位价值标准分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报销时要附上发票、送货单、出入库单,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必须提供委托书。对于未开发票的应付款相关部门应据实提供验收单、合同等交财务处审核作挂账处理。

  (七)各项专项资金报销必须符合申报规定范围,专款专用,包括财政专项资金、课题经费、校企合作经费、党务经费、学生奖助金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时要单独填单报销,注明预算项目,包括配套资金开支,相关文件规定必须报备财务处一份。

  (八)资金安排由财务处统筹,相关部门每月制定付款计划报财务处,财务处视资金情况,平衡轻重缓急安排。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按“先急后缓、先老后新” 原则安排,即先付紧急的或欠款时间长的,后付不急的或欠款时间短的,合理确定应付欠款正常控制线。

  (九)所有开支必须在预算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凡超出预算范围的开支,还须报董事长审批签字。部门领导要严把部门开支关,对本部门各项开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十)业务招待费报销必须经事先审批。根据学院规定,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须财务加具意见,并报送一份财务处存档。

  (十一) 提供的原始凭证包括不仅限于购货合同或订购单、银行付款凭证、货物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入库单及发票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对公转款,需对方单位提供收款委托书)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与原有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解释权归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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