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惠经职院保 [2015] 13号
一、各类盗窃案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接警后的处置措施
1、发生盗窃案件,被盗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校园报警电话(3617991)或现场附近的执勤校卫队员报告。
2、接到报案后,接警人应问清案件现场位置,报警人姓名和单位,基本案情等,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干部汇报。
3、值班干部要立即带领正在执勤的班长或其他人员赶赴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向当事人和周围其他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将案情及时报处领导和保卫科汇报。
4、根据处领导的指示向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
(二)盗窃现场处置措施
1、组织人员进行盗窃现场警戒,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勘察,调查等工作,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2、询问被盗人或当事人,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
3、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对勘察所获得的材料、物证等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查找线索,对案件进行定性。
4、处领导召集有关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线索尽可能追查失窃财物;确定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治安隐患;并按程序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盗窃案件的分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校区内发生的盗窃案件可分为大、中、一般三类:
2、重大盗窃案件:各类失窃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同类性质的案件连续发生3次以上;
3、中型盗窃案件:各类失窃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同类性质的案件连续发生2次。
一般盗窃案件:一次性作案,各类失窃物品价值1000元以下。
(四)盗窃案件的处置归类
盗窃案件一般情况下都要向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处理。
已经破获的校内一般性盗窃案件,如果属于内盗,由保卫科归口处置,然后根据处领导的指示报警或交学生处处置。
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1、政治性突发事件。主要是指以学校师生为主体,针对国际、国内和学校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在短时间内骤然发生、聚众性、规模较大、危及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如罢课、罢餐、聚众闹事,非法集会、抗议、游行,散发大小字报、“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破坏活动等群体性政治事件。
2、公众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校区内突然发生的,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并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校外人员对我院师生人身安全、财物等实施非法侵害。二是师生之间或针对校外人员人身、财物实施不法侵害。三是师生参与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侵害。如外来人员在校区内寻衅滋事、集体斗殴、民工闹事等。
(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政治性突发事件:
(1)接警后,值班干部立即向保卫处处长回报,处长向院维稳领导小组报告;
(2)在处领导的指挥下,组织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警戒,维持好现场秩序,严格控制校门人员进出,并加强对要害部位的警戒;
(3)通知党办、院办、组织部、学生处、有关教学单位领导等负责人,到现场做好组织疏导工作,控制活动规模;
(4)有关单位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劝导本单位人员签名后离开现场;
(5)保卫处、学生处尽快弄清活动组织者的情况,并立即通知该单位的领导出面做好组织者的劝导工作,防止规模扩大、时间拖长,防止发生过激行为;
(6)保卫处、学生处负责做好总结和善后工作。
2、公众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
(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2)加强校门出入检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同时控制校外寻衅滋事人员的行动;
(3)向公安部门报警,请其前来处理;
(4)对校内有关当事人进行询问,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3、民工因工资等问题 采取堵塞校门、教学区、生活区,在校内静坐等行为:
(1)迅速派人到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2)将民工带到不影响交通和正常教学、生活的地方,请他们推选出代表;
(3)后勤处通知工地负责人到校,会同有关部门与民工代表进行谈判,妥善处理;
(4)如发生打、砸、抢等行为,迅速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校内师生发生斗殴等行为:
(1)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2)将当事人带到保卫处办公室进行询问,确定原因;
(3)通知学生处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或教师前来配合处理;
(4)将调查情况交学生处,根据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5)如斗殴等行为的程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或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发生盗窃案件:
依据《处理盗窃案件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发生抢劫、诈骗等刑事案件:
(1)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控制嫌疑人员;
(2)加强校门出入检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向公安部门报警;
(4)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三、涉及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一)应急程序
1、发现学生非正常死亡时的接报:
(1)发现有学生非正常死亡时,接警后迅速向保卫处处长报告,处领导应立即要求学院校医室派医生前来紧急救护;
(2)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
(三)紧急处理
1、校医室:召集医生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处:调度车辆,视情况将当事者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抢救、护送当事者,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四)原因调查
1、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院办、学生处、团委等负责对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进行调查。
2、现场的遗物送公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原因。
(五)有关事务处理
1、保卫处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治安,保持正常秩序。
2、学生处、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抚非正常死亡学生所在班、系同学,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四、火灾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执勤队员接到火情报案后,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干部汇报,并到现场查看火情,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值班干部了解有关情况后,立即向处领导和学院主管领导报告火场位置、现场人数等情况,如火势较大,可直接向“119”报警;通知应急分队和值班班长,调整执勤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二)启动预案。院主管领导和保卫处领导视灾情大小,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队长立即根据预案通知各位队员。
(三)现场抢救。接到通知后,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队员应在三分钟内赶赴现场;灭火组组长迅速将消防防护设备和有关器材带到现场;各小组按照分工展开扑救工作。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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