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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发布人:  浏览量:

  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等

  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惠安办〔2021〕122号)、《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刻汲取辽宁省大连市“9·11”液化气罐泄露爆炸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惠安办〔2021〕12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汲取几起亡人事故惨痛教训:2021年9月11日凌晨0时,大连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的液化气罐发生泄漏并引发爆炸,事故造成8亡5伤,7名公职人员被免职,2名人员被刑拘;9月12日凌晨3时,惠州江北一民宅发生煤气爆燃,2名老人严重烧伤。今年6月13日6时许,湖北省十堰市一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亡138伤,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2019年10月13日无锡市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共造成9亡10伤,35名相关人员被处理、处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快速反应,以事故为鉴,全面组织展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压实责任,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校园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有力措施手段,保障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二要强化治理,确保效果。要全面抓好交通、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防溺水、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学校要持续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特别是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增大,学生外出风险增多,要严格做好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保持每周至少两次安全预警,落实家访制度,督促家长履行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假期孩子的安全教育。

  附件:1.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2.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刻汲取辽宁省大连市“9·11”液化气罐泄露爆炸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金易里。联系电话:2260039。邮箱:hzjyabk@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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