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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01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寒假和春节将至,根据教育部文件和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我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实验室排查摸底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对在节假日期间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开展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室涉及的危险物、爆炸品及气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核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流程等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并制定针对性的假期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无隐患。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校要由校领导落实假期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后实施封闭管理。假期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落实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值班人员,做好备案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制度,对所有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都要巡查到位,不得遗漏。

  三、加强实验室节后启用的安全监管。各校在开学前要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和各类设施设备,综合检查合格排除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并要加强启用后的安全监管,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实验室负责人和有关教师学生,抓好落实工作。2020年1月17日前,请各地各校将负责实验室安全的部门与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省教育装备中心。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20-87305268,18620173696,邮箱:429436665@qq.com 。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与人员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与人员联系方式

  (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局领导        
科室负责人        
办公邮箱  

  (普通高校) 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校领导        
处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办公邮箱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对人:刘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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